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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科研经费年度奖励实施办法

时间:2023-05-16 09:57:05  作者: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科研经费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为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应用技术攻关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促进校企协同发展,高质量服务山西区域经济。根据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实际,聚力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特制定环境与安全工程系科研经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1.科研到账经费中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科技处奖励比例,根据到账经费具体金额奖励给项目负责人,超额奖励部分由系部开党政联席会确定分配方案。

2.科研平台奖励经费分配给科研平台负责人

3.柔性引进人才的到账经费由系部开党政联席会确定分配方案。

4.经系部(中心)党政联系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分配方案报科学技术部备案发放。

5.系部(中心)科研到账经费达到科研经费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的,当年科技处返给系部的科研管理费 (1%)根据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负责人贡献大小,按照1%配套,以报账形式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