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太工院发〔2022〕121号)和《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太工院发〔2022〕151号),结合系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李松栋 赵金安
组员:商丽君 任晓莉 来雪慧 张冰冰 史昌 惠文彦 张玉红 于菲
二、接收人数
环境工程专业4人;安全工程专业7人;生物工程4人;食品质量与安全4人。
三、转专业要求
符合《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太工院发〔2022〕151号)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接收人数,全部接收;如果超出,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接收:
1、按照学生大一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接收;
2、学生在学习期间对环境与安全工程系相关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环境类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授权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
四、转出要求
遵守学校和系里的各项规定,第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本人申请可以转出,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转出资格:
1、未完成2023年度学籍学年注册的学生,暂缓注册有贷款可冲抵应缴费用者除外;(此项由我系负责审核,教务部复审)
2、不符合入学当年学校招生政策的;
3、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上一年度有挂科或者作弊行为的;
五、转专业流程
1、申请转专业学生在9月5日18:00前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将审批表交到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办公室302史昌老师处。
2、转出学生9月7日上午到系办公室302领回《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最终结果在系网站公布。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