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环境与安全工程系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选题工作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
1.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
(3)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进展的需要,原则上要求所有选题类型为工程实践/实验(理工类);
(4)选题的任务应明确,要求应具体,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开拓性。
2.申报要求
由各专业专任教师自主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题目数量不低于实际指导学生人数的1.2倍,于2023年11月30日前交于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并汇总。
3.指导人数要求
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历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中级职称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助教职称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5人。其中:助教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时作为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须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先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后提交系部教学指导小组审查,符合专业要求后,经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通过分配学生。如果部分题目不符合专业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否则取消该题目。
三、学生选题
于2023年12月20日前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学生分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12月30日前指导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输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所有报送题目必须全部输入系统,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完成选题。
四、后期工作安排
学生选题后,各指导教师在2024年1月10日前为学生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假期积极督促学生查阅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预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工作。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2023年11月10日